記者從四川省財政廳網站獲悉,日前,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地方稅務局、四川省水利廳聯合印發了《關于規模較小的農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暫不征收水資源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供水規模在1000立方米/天(不含1000立方米/天)或者供水對象1萬人以下(不含1萬人)的農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暫不征收水資源稅。
據悉,此政策是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水利部關于印發<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在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期間,對規模較小的農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水資源稅有關政策進行明確。